勝必驕敗當餒的悲哀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看奧運比賽,再一次證明「十大厭惡畫面」,應該有中國運動員入圍。例如選手輸了拿不到獎牌,國家忘記你存在,家鄉的書記跟紅頂白,原本和運動員親人一起觀賽,見金牌無望便立即拂袖而去;體操選手騰海濱因傷退選,提早回國,沒有慰問;只拿到銀牌的舉重選手吳景彪,在鏡頭面前嚎哭對不起國家、對不起運動隊。拿到獎牌還要對不起國家,你說做中國運動員沉不沉重? 女子體操隊在奧運失準,唯獨平衡木比賽隊長鄧琳琳以0.1分贏睦祿,兩師姐妹包辦金銀。師姐固然喜極而泣,但擇銀的睦祿全程痛哭,掛完銀牌後立即除下獎牌,失落憤恨之情,溢於言表。相反,拿銅牌的美國選手卻滿臉歡樂,若不是頒獎台位置分明,從表情觀察,還以為是美國選手摘冠呢! 吳景彪、劉翔也曾為中國奪冠,贏盡風采,以為一帆風順,但這其實只是噩夢的開始。在中國,成為民族英雄,背負的包袱,開口閉口就是「十三億人民的期望」。這是一個惡咒,由那一刻起,你不再屬於自己,因傷你不能隨便退出,因為你辜負了十三億人的期望。認輸不體面,所以就算不能作賽,也要在公眾面前搏命,以圖得到國家和人民的諒解。我從不懷疑劉翔不能出賽,亦保留他在公眾面前做戲的可能,因為他如不做「大龍鳳」,能輕易隨便退出嗎?不給「憤青」口水吐死才怪。 中國羽毛球選手為了「走綫」,刻意鬥輸,結果因有違奧運競賽精神被判取消資格。事後選手成為箭靶,策劃其事的教練和體委可以撒手不管,因為輸了就沒有利用價值。在中國,體育是促進民族自豪感的手段,運動員只是工具。工具生了鏽,隨便換過另一件罷了。這種制度下,運動員沒有任何保障。聽過不少退役或落敗選手,下半生只可做保安、小販,境況坎坷。這樣的國家體育制度,只會培養出「勝必驕、敗當餒」的運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