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整體消費物價按年升2.1% 政府料基本通脹溫和
統計處公布,4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去年同期比較,上升2.1%,較3月份相應升幅多0.4個百分點。按年升幅擴大主要是由於上月差餉寬免上限較去年同期低。若剔除此項及其他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4月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8%,略高於3月份的1.7%。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4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依次為煙酒、電力、燃氣及水、衣履、外出用膳及外賣、雜項服務、交通、雜項物品,以及住屋,升幅介乎0.5%至18.2%。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耐用物品,下跌3.3%。基本食品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則按年維持不變。
政府發言人表示,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由3月份的1.7%微升至4月份的1.8%。能源相關項目價格按年繼續大幅上升,衣履和外出用膳及外賣價格明顯上升。其他主要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大致受控。
發言人指,展望將來,本地成本壓力或會隨着經濟復蘇而上升。外圍價格壓力應會稍為緩和,但在一段時間內料會維持顯著。整體而言通脹料會在今年餘下時間上升,儘管將大致保持溫和,當局會繼續留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