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內地漁工承認清水灣附近水域非法捕魚判監14天

3名內地過港漁工早前在香港東面清水灣附近水域非法捕魚,被控違反《漁業保護條例》,他們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捕魚工具被判充公。 漁護署發言人說,上星期五下午約3時,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違反登記條件非法捕魚,截停船隻調查,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打氣機、呼吸器及呼吸喉管,並向涉案人士落案檢控。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