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趙涉洗黑錢走佬遭通緝 同案被告兩罪表證成立下周四裁決

【on.cc東網專訊】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因涉嫌欺詐和洗黑錢逾819萬港元而被控。趙早前沒有到庭應訊,已被法官正式頒布拘捕令。同案另一男被告陳浩鳴,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約50萬港元。陳不認罪並經審訊後,於今早(5日)被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裁定兩罪表證成立。辯方表明被告不自辯且不傳召證人作供,法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4日)裁決。

本案首被告趙俊名(44歲),被控一項洗黑錢、兩項欺詐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合共4罪,趙早前已被頒令通緝。年約卅多歲的次被告陳浩鳴,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陳於2015年2月10日,明知而處理從可公訴罪行所得的得益,合共50萬港元的財產。

控方傳召案發時為滙豐銀行總行客戶服務女經理的鄭碧珊作供。鄭稱根據紀錄,1名叫陳浩鳴的男子於2015年2月10日手持涉案兩張各銀碼為25萬港元的支票到總行兌現。鄭稱當日並非由她處理,但據書面紀錄,該兩張支票寫上的收款人均是陳浩鳴,其同事當日有根據程序,要求該名持票男子出示身份證、抄下身份證號碼,並有核對其樣貌及身份證的防偽突徵,最終亦確認當日持票男子就是陳浩鳴;辯方結案陳詞指,本案關鍵在於當日兌現支票的是否被告本人,但該控方證人並非處理兌現支票的職員,且未能確認當日職員是否確保該張身份證是否為偽造。辯方又指被告確曾於2008年遺失身份證,有機會被他人利用其資料偽造身份證使用。

案件編號:DCCC 405,424/2021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