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指港台第三台有節目嘉賓用語惹人反感 向港台發勸喻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香港電台第三台節目《Brunch with Noreen》的投訴個案,局方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 投訴個案涉及在今年4月21日播出的節目,一名公眾人士投訴節目內有粗俗用語,嘉賓講者在討論性愛對健康的好處時說出該用語,隨即被節目主持人指責,指該用語不可在電台播出。 港台承認失誤,並在陳述中表示,港台已再次提醒其節目主持人留意相關的節目標準規定,尤其是在言詞運用方面,亦會向節目嘉賓作出相同的提醒。 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包括港台提交的陳述,認為在節目中可清楚聽到嘉賓講者說出該用語,明顯惹人反感,在任何時段也不能接受播放,因此明顯違反《電台節目守則》規定,因此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敦促其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