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促盡快就23條立法 應重新界定間諜罪

葉劉淑儀在訪問中表示,現時立法情況已較2003年前「容易受控好多」,市民亦明白有憲制責任。(梁宛滺攝)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明,就基本法23條最遲於明年立法。當年負責推動立法工作的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23條立法沒有最好的時機,而現時立法情況會較2003年前「容易受控好多」,而經過20年,市民明白有憲制責任,亦汲取了近年教訓。

葉劉淑儀接受報章專訪時指出,如果20年前成功立法,至少有法例針對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可以處理到2019年的問題,當年的人就「無咁肆無忌憚」,認為盡快立法有好處。

對於23條立法涵蓋禁止竊取國家機密,葉劉淑儀指出,當年就如何界定國家機密有過很大爭議,相關問題「幾敏感」。至於目前的《官方機密條例》,雖然已涵蓋了間諜罪,但條例是將英國1919年訂立的法例本地化,非常原始及過時,認為當局就23條立法時,應再次界定間諜罪準則

汲取當年經驗,葉劉淑儀建議當局在立法時,必須大力宣傳,又指全球多國包括英國、新加坡、澳洲、美國,在修改國家安全法例時,都比香港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