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州市後 深圳市亦宣布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

<匯港通訊> 繼廣州市後,深圳市晚上亦宣布,自星期四起實施住房貸款「認房不認貸」政策。

深圳市居民家庭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廣州市上午宣布落實,住房貸款「認房不認貸」政策,成為首個落實措施的一線城市。

廣州住建局就發布政策解讀,由8月18日後簽訂的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將可以按新政策執行。

多間銀行的廣州分行表示,已收到相關通知,目前內部研究中,將盡快推出行內政策。

另外,廣東省住建廳發布通知,鼓勵地產代理公司,降低買賣或租賃的佣金,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分級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佣金,房地產經紀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亦不能以虛假或者誤導的標價進行價格欺詐。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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