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餵飼野生動物擴展至野鴿 草案今刊憲料明年8月生效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野鴿;將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影響該等動物野外覓食及求生的能力,亦構成公共衞生等問題。草案旨在提升阻嚇力,打擊非法餵飼行為,加強保護野生動物,並保障環境衞生。 草案將於本月2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有關法例修訂如獲通過,將於明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