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稱工廈消防設備不預應對商業活動 若火警將危險

地政總署近日向觀塘一幢工廈商戶採取執管行動。發展局在社交專頁表示,工廈本應用作工業運作,而大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並不預期用於應對一般商業活動。當違契用途引來公眾進出例如食肆及商店的工廈單位,由於這些人士不熟悉工廈環境,也未必懂得如何在工廈逃生,如發生火警將十分危險,社會切勿忘記過往工廈火警事故帶來的慘痛教訓。 局方說,地政總署一直按「風險為本」原則,執管工廈違契情況,包括從公平營商考慮,違反地契及例如食肆牌照要求等其他法例的業務,沒有按機制申請地契豁免和適用牌照及繳付相關費用,自然能以較低成本經營,對於同行業的其他循規經營者不公平。 發展局說,早年落成的工廈,設計上只作工業用途,防火設備未必顧及非工業活動帶來的人流。如果老舊工廈業主一致同意,可申請重建或改裝整幢工廈,受惠於放寬地積比等措施,以徹底改變用途並更新工廈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