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理大外暴動 6人罪成囚5年另3人認罪囚3年9個月

6名男女被控於2019年11月在理工大學外參與暴動,早上在區域法院各判監5年。至於同案另外3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各判監3年9個月。 6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7至27歲,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形容,今次案件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示威者有如一支熟練的軍隊,有預謀及有計劃地犯案,行為極度暴力,目無法紀,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和破壞警民關係。 警方表示,當日的暴動案,合共213人被控暴動罪,其中182人罪成。11人被判入教導所,153人被判囚29至64個月,另外有18人正等候判刑。 警方表示,香港市民有言論、新聞、集會及遊行自由,強調要遵守法律,但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非法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