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尖沙咀酒店內串謀製毒罪成 3男女判囚12年半至25年

【on.cc東網專訊】3名年齡介乎21至27歲的男女,涉嫌於尖沙咀酒店內串謀製毒。3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製毒罪罪成,今(17日)在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12年半至25年。

3名被告分別是葉梓聰(21歲)、甘美茵(21歲)及鄧穎熙(27歲)。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其中鄧穎熙被指是男主腦,判囚25年;葉梓聰判囚16年8個月;甘美茵判囚12年6個月。

據控方案情指,執法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調查,2019年9月11日在尖沙咀一間酒店大堂,截查涉案的其中一對男女,即葉及甘,並在他們隨身行李,發現可卡因和一批製毒工具。其後到他們租住、位於深水埗的房間內,發現一批毒品。經追查下,再於馬鞍山拘捕鄧,控方指他是負責招攬和操縱集團的男主腦。

案件編號:HCCC58/2021、HCCC1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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