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接獲33宗美容院易手後涉及服務內容的投訴

<匯港通訊> 消委會表示,今年接獲33宗與美容院易手後涉及服務內容的相關投訴。曾有投訴人在美容中心購買不同療程,其後店舖經營權易手,新商戶以未有添置部分美容儀器為由,推介投訴人轉用及增購其他美容套餐,但投訴人表示不欲再額外花費,於是提出將餘額轉為最普通的美容服務但被拒絕。職員最後建議投訴人支付約3000元,並扣減18次現有療程,以換取更高級的療程服務,否則不會再為投訴人安排預約服務。

消委會表示,如果新舊商戶在《憲報》或報章刊登業務「轉讓通告」,消費者可於通告發出後1個月內提出訴訟,但一般消費者少有經常查閱《憲報》或「轉讓通告」,因而錯失向新商戶追討的時機。

另外,消委會提醒商戶,在轉讓業務時如計劃一併轉移客戶個人資料,應先取得客戶同意。此外,若新商戶的意圖是為了推銷已購服務外的服務及產品,可能涉及直銷,而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新商戶應先取得客戶同意才可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