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兩檢」提數十修正 陳帆冀對事不對人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左一)出席高鐵西九龍站種植活動。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高鐵香港段通車目標在今年九月,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昨繼續審議草案,歷時四小時。八名民主派議員日前提出數十項修正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日表示,已多次向泛民議員交代修正案意見,又指修正案與條例草案的精神及主旨關係不大,冀望議員抱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盡快完成審議條例草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日出席高鐵西九龍站種植活動,他相信社會「沉默大多數」支持高鐵項目,他又尊重議員就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惟亦希望議員合作趕及完成審議工作。 草案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在會議上表示,秘書處暫時收到四十二條由民主派議員提出的條例草案修訂。葉太早前已「劃線」,期望明日能完成審議。 議員陳志全詢問,一旦在「一地兩檢」條例生效前西九龍站已發生罪案,例如在內地口岸區出現殺人及藏屍,在條例生效後始被發現,香港警方能否進入內地管轄區進行調查。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指,兩地一直有警務合作機制,可往對方境內進行調查工作,但不允許執法。區志光說,若罪行在條例生效日期前發生,內地口岸區屬於香港管轄範圍,警方則可調查,但案件若在條例生效後才發現,將交由內地處理。 議員張超雄關注在口岸區發生違反國際法行為時,會否違反國際法。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說,特區不是主權實體,與其他主權實體締結需要中央授權,「中國是香港的宗主國,有責任協助令香港不會違反國際法。」 議員胡志偉亦關注酷刑聲請在內地口岸區是否有效,黃惠沖解釋,根據《基本法》,本地法律需要經過本地立法才能實行,「國際公約不能直接成為本地法」。 黃補充,酷刑聲請是根據香港《入境條例》處理,在「一地兩檢」立法後,草案則屬本地法律,內地口岸區並非本港管轄範圍,屆時有人在內地口岸區提出酷刑聲請,便不能應用香港本地法律條文。 另外,議員譚文豪提出,如果在高鐵車廂舉行婚禮,是否有法律效力。黃惠沖指出,在內地管轄區便使用當地法律。 議員何君堯則批評譚文豪「零智商」,「飛機飛到哪空域就是使用當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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