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與投標公司營運者關係 香港郵政前助理總經理拒認行為不當

【on.cc東網專訊】香港郵政一名前助理總經理,被指就一個預算約500萬港元的項目合約進行招標時,向香港郵政隱瞞利益衝突,即其中一間投標公司的營運者為他親戚,最終該公司中標並取得合約。前助理總經理最終被廉政公署拘捕,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被告今早(18日)於區院否認控罪。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稱認為他並非政府人員,亦不知其親戚的公司會否中標故沒有申報。他又稱他知應作披露,但因「人性的弱點」沒有這樣做。

被告鄭俊傑(45歲),案發時為香港郵政助理總經理,被控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控方陳詞指,被告受僱於 EDPS Systems Limited ( 下稱EDPS)。EDPS 以定期合約方式,向香港郵政電子服務發展組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被告按相關合約被視為政府僱員,並受包括有關避免利益衝突及接受利益的公務員指引及通告約束,至案發時其職位為助理總經理。香港郵政於2016年年中推出「重建香港郵政網上購物平台」,並以投標方式甄選項目承辦商,被告負責評估該項目的預算開支,以及擬備招標文件等。

控方指,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泰美),為其中1間競投涉案項目的公司,其董事為周靄儀及周靄琳,周靄儀丈夫張健恒為營運總監,周氏2人為姐妹且與被告是表姐弟關係。案發時被告曾向其下屬,提供周靄琳名片,並着其聯絡泰美。被告曾就泰美在香港郵政的簡介會上表現向周靄琳提出意見,並要求周提出該項目開支的粗略預算為200至300萬港元。香港郵政就該項目的預算為約500萬港元,泰美最終獲判該項目合約。廉署於2018年年中接獲投訴指事件涉利益衝突,被告及後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未有作披露是因為他認為自己並非政府人員。他又指當泰美競投合約時,他應該作出披露,但基於他的「人性弱點」而沒有這樣做。

案件編號:DCCC 11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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