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修訂有期 年內諮詢業界明年立法

【on.cc東網專訊】規管屋宇裝備裝置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2012年全面實施以來,每三年進行一次檢討。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13日)出席可持續發展論壇時表示,政府年底前將就修訂諮詢業界,條例監管範圍會擴至更多類別建築物,目標明年敲定修訂內容,並展開立法工作。

甯又提到,北部都會區和交椅洲發展項目,會加入可持續和碳排放元素,會在建築設計、社區發展基建和智慧出行等着手,利用可持續發展設計模式,防止社區受到極端天氣影響,亦會在新建成的政府大樓中引入電動車充電器,推動環保能源。

據機電署資料顯示,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實施至今,已覆蓋超過1,900棟新建建築物,13,000項現有建築物的主要裝修工程,以及2,600份能源審核報告。現有守則已全面提升能源效益標準,節能效果較2015年版整體提升超過15%,估計可在2035年為本港建築物每年節省約47億至53億度電。港府早前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提及,為達到「雙碳」目標,政府致力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2035年前把香港的碳排放量從2005年的水平減半,已設立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協助邁向國家及香港的碳中和目標,從源頭解決碳排放問題,重點措施包括加強建築物節能減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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