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虛假資料騙取銀行貸款 認罪判囚30個月

一名前社署女臨床心理學家,涉嫌在3年間向兩間銀行提供虛假財務資料及文件,成功獲批三筆共近478萬元貸款,被廉署拘控,她原被控4項欺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欺詐罪,另一罪存檔法庭,被判囚30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明顯有計劃犯法,涉案手法極為複雜,被告先後承諾兩間空殼公司,僱用專業人士協助,騙取銀行信任而獲批貸款。被告在3年內連續干犯相類行為,嚴重損害香港這商業城市的運作,香港銀行活動限制較寛鬆,被告濫用現行銀行制度的漏洞,影響銀行運作模式。 對於被告求情時提到她因婚姻不美滿,轉而投身做生意,生意失敗後基於經濟壓力才犯案,法官說,普通人在飢寒交迫下犯案借貸,勉強可說是求情理由,但被告身為專業人士,一家中產,如安分守己自然豐衣足食,便不用面對如此債台高築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