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協助業界推《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

<匯港通訊> 為推動良好處理劏房租賃,地產代理監管局協助地產代理界推出《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並舉行簽署儀式,簽署該約章的地產代理商舖來自五個主要地產代理商會,由各商會主席或副主席代表出席,至今共有62間地產代理商舖簽署了約章。

考慮到香港有上千間地產代理商舖,62間似乎反應不太理想,地監局主席蕭澤宇指,有不少代理商舖是因為沒有前線員工負責劏房而沒有簽署,但仍表示支持,此約章亦只是剛剛開始,不代表最終的簽署數字。

被問到地產代理人數的趨勢,蕭澤宇回應,代理人數在過去穩步上升,即使在疫情期間,波幅仍然處於5%之內,並認為前線持牌人會因續約考慮,不會受短暫市況影響而退出,對此方面持樂觀態度。

簽署約章的地產代理商承諾良好處理劏房租賃,做到兩個「不會」及六個「必會」,兩個不會分別為不會協助業主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的費用;及不會協助業主違反租住權保障的要求。

六個必會則包括,必會向業主講解為劏房租賃協議打釐印的法律責任;必會書面提醒業主7天內向租客提供租金收據及60天內遞交表格AR2;必會向租客提供表格AR3;必會採用政府或地監局建議的劏房租賃協議範本;必會向租客清楚解釋劏房租賃協議的條款;及必會安排員工接受培訓。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差估署已向約1200個業主發出涉及遞交租賃通知書的警告信,並成功檢控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不同規定的七名業主。(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