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社保經辦條例 12月起實施

<匯港通訊> 《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7章63條,主要規定包括,一是緊扣社會保險法,明確條例調整範圍;二是明確經辦機構職責,強化服務管理監督;三是減少證明材料,明確辦理時限;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監督措施;五是明確法律責任,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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