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延續實施支持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優惠政策兩年

<匯港通訊> 財政部等3部門發布公告,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公告指,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小於則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另外,繼續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契稅、印花稅。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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