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賢稱海外人才若於香港置業需向稅務局申請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為海外人才提供置業印花稅實施「先免後徵」。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有關人士若於香港買樓,需要向稅務局申請,獲批准後會有一個「押記」登記於土地註冊處,負責成交的律師可以於查冊中看見。海外人士7年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設有2年緩衝期,即是可於來港首日起計的9年內,向稅務局申請「解押證明書」,免除繳付有關稅款。但如果海外人才最終沒有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則需要於30日內補交稅款,否則罰款金額是指明款項的10倍。 何永賢表示,如果海外人才最終沒有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律師需要清楚有關稅款是否已經繳交,才可容許海外人才賣樓;當局稍後將與律師公會商討細節安排。 另外,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落實「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細節將於年內公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資格將沿用2010年推出計劃的內容,包括內地居民資格等,會以過去計劃作為基礎推出。 根據資料顯示,當局考慮於「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加入以人民幣計價的資產,許正宇表示,香港過去一直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亦是國家境外最大的人民幣樞紐,有不少人民幣資產可供市場投資。 許正宇又提到,當局針對虛擬資產的負責任監管,已考慮供需,將確保零售投資者能夠參與,以及投資者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