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波:發展植被綠化地無隱瞞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發展局被批評未有主動交代更改「綠化地帶」檢討準則,涉隱瞞改劃有植被綠化地作住宅用途。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圖)昨於網誌還擊,指政府一直有清楚交代進度,由於已完成第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討,集中處理了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共改劃十三幅土地作住宅用途,故現已進入第二階段,將發展有植被的「綠化地帶」。 改劃「綠化地帶」作住宅用途是政府獲得土地的途徑之一,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把十三幅共五十七公頃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土地改劃作住宅。在完成上述第一階段檢討「綠化地帶」後,發展局展開第二階段檢討,檢視位於市區和新發展區邊緣、緩衝及保育價值較低價值的「綠化地帶」。 有環保團體批評,發展局低調改變改劃「綠化地帶」的準則,挪用有植被綠化地,是重要的政策改變,但政府只低調向區議會交代,有隱瞞之嫌。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於網誌炮轟團體指控「完全罔顧事實」,指過去兩年多次向立法會交代「綠化地帶」檢討進度,亦有撰寫網誌述及詳情,做法公開透明。他又指,在處理完第一階段沒有植被的「綠化地帶」後,第二階段必然是處理有植被的「綠化地帶」,又否認政府「盲搶綠化地」,反而循序漸進,平衡保育與發展之間訂明優次,以較低保留價值「綠化地帶」為首要檢討對象。 陳茂波並稱,政府建議改劃的約七十幅「綠化地帶」中,佔地共約一百五十公頃,佔全港「綠化地帶」僅百分之一,卻可提供一萬五千多公頃土地,可建八萬九千個單位,當中逾七成是公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