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新例限輪休 違規有機罰過百萬

【Now Sports】為矯正NBA輪休歪風,聯盟周三立例,每場比賽不能有多於一位明星球員輪休,否則會面臨數百萬美元的罰款。按聯盟新規定,明星球員的定義為過去3個賽季曾經入選全明星賽或球季最佳陣容的球員,在目前聯盟中,共有25支球隊和50名球員受此規定限制,其中有15隊擁有兩名以上的明星球員,而這份名單會在每年明星賽後再作出調整。

宣佈推出新政的NBA行政總裁阿當施華表示:「如果你無傷無病,就應該參加比賽。我們會看看各球隊的反應,以決定是否需要作更多規範,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儘管聯盟中有不同的情況,但最終都必須以球迷為依歸,特別當你看到一些年輕又健康的球員也加入輪休,這可能成為聯盟中一種地位象徵,而不是他們真正需要休息。」

懲則方面,首次違規的球隊會罰款10萬美元,第2次違規則加至25萬美元,然後接下來每次違規,都將比前一次多100萬美元,而且為了避免球隊透過傷兵名單來進行輪休,聯盟也會設獨立的醫療審查。

不過有消息人士透露,聯盟也打算針對35歲以上的球員,給予在連場賽事中休息的特例,但必須在賽事一周前向聯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