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傑講台:何謂專業的中文譯名
有關中文譯名的譯法,近年常看到網絡上不少的「意見」,而且部份評論還說香港的傳媒譯錯了,還會不尊重對方之類的說法。令筆者想起在台灣擔任足球評述員時,偶然總會在網絡上看到一些批評,說筆者提到的球員名稱發音不對,所以是不夠專業......云云,筆者一向對外國人的譯名,並不太認同所謂「專業」的譯法,這次與各位讀者分享一下。
真的有按原來的發音?
提到譯名,據一些曾修讀過翻譯學的朋友來說,他們一般主張譯音必須要按照原音來翻譯,又或一些精通外語的朋友,總會提到某些發音是如何正確發音。
印象最深刻的,是在2010年的世界盃,或許近年西班牙的崛起關係,西班牙的球迷特別多,當提到西班牙球員名稱時,西班牙球迷便會跑出來指正我們的「錯誤」。
例如西班牙前鋒韋拿(David Villa),當我們將Villa用英文唸成是「V拿」時,必定有人在網上指出,「V」在西班牙的發音為「B」,而「la」的「l」是不發音之類意見,所以,正確發音為「B牙」,也因此,當時電視台便因應「專業」做法,把原來的譯名「維拉」,改為「比亞」。
又例如,「華倫西亞」正確發音應為「巴倫西亞」......等等,很多很多類似的例子。
首先,在這部份「按原文發音」的話題,筆者先不表示意見。但就想說說,若我們的譯名裡,必須都要按原文發音的話,那麼,我們將「Villa」譯為「韋拿」應該還不算大錯,這兩個發音還算接近,而錯得最大最大的,卻是將韓文與日文變成中文的發音。
筆者沒有學習過韓文,但肯定「朴智星」這三個字韓文發音,絕對不會是我們的發音「朴」、「智」、「星」。而且,筆者曾於1988年獨遊韓國近一個月,認識不少跟筆者差不多年紀的年輕人(筆者當年也只有二十歲不到),當年他們大部份都對漢字並不認識,因此,相信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不少韓國人的漢字名可能已無從稽考。但不論是否能對應出漢字,韓文的原發音又怎可能跟中文一樣呢?
日韓不用按發音
至於錯得更「離譜」的,就是日本人的名字,例如:「香川真司」,按原發音肯定不是「香」、「川」、「真」、「司」,原發音應該是:「Kagawa Shinji」,按前面所述的「按原發音」理論,「香川真司」的正確中文譯名為:「卡加華先志」,而「本田圭佑」的中文譯名為「康打茄伊素騎」,這才能稱作「專業」啊!但為什麼沒有提出來。
筆者經常聽到不少的批評,都是說德文、葡萄牙文、意大利文或西班牙文的發音不正確,卻從沒有人提出,韓文或日文用中文發音的不正確,不知道,這種「做啲唔做啲」的想法,到底是什麼道理?
中文與外文不同
部份球迷指責傳媒的譯名不專業,而又有球迷認為中國大陸的譯名都很專業,因為除了是按照原音外,還會每一個音節都會翻譯到,因為就連英國的資深評述員,也認為外國人譯名,必須要根據原文發音。
筆者卻認為,英文與中文的文化有很大的分別,本身就不能相提並論,英文一個字裡,就有多個發音,而中文字,一個字同時就只有一個發音,這本身已經不相同了。
而筆者也不認為,按原發音及每一個外語音節都翻成中文就是專業,那麼大家一起來看看以下的譯名比較一下吧!
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利瑪竇(Matteo Ricci)、迪亞士(Bartolomeu Dias)、麥哲倫(Fernao de Magalhaes)、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這些都是外國人名,而譯名卻是數百年前,遠自明朝時的人所譯,筆者看不到這些人名有按所謂「專業」的標準來翻譯,但卻每一個名字都簡單易記,而且一用也有數百年了,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再看看近代一點的,二十世紀初期的譯名,協助中國抗日的美軍軍官陳納德(Claire Lee Chennault)及史迪威(Joseph Warren Stilwell)、蘇聯特使與國民黨孫中山會談的越飛(Adolf Abramovich Joffe),也都是簡單明瞭。
香港譯名一向很好
還有筆者甚為欣賞的譯名,就是歷代港督的名字,隨便舉幾個例子吧:德輔(George William Des Voeux)、卜力(Henry Arthur Blake)、金文泰(Sir Cecil Clementi)、羅富國(Geoffry Alexander Stafford Northcote)、麥理浩(Murray MacLehose)...等等,既簡單,又富有中文色彩。
譯名這方面,筆者一向覺得香港的前輩或同行做得都不錯,大部份都是三至五個字,不會太複雜及難記,再舉一個例子比較一下:如多蒙特中場球員哥斯萊斯(Grosskreutz),「專業」譯名為「葛羅斯克羅伊茲」,又或另一中場球員,巴錫高夫斯(Blaszczykowski),「專業」譯名為「布拉什奇科夫斯基」,一個人名要七八個字,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記得住。
而重點是,這些中文名稱又不是給他本人看,而是給廣大的中文讀者或觀眾採用,為什麼不能用簡單一點呢!所以,對於稱中國譯名很專業這看法,就真的是見仁見智了。
譯名是不是給本人看
當然香港還有很多簡單的譯名,如碧咸(Beckham),中國就譯成「貝克漢姆」,柏金(Bergkamp)中國譯名為「博格坎普」,這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又如何呢?
筆者還記得TVB十多年前播的英格蘭節目,二人的名字相同,有段時期是採用不同的譯法以求分別,當年有兩名球員英文名都是(Wright),結果,利物浦後衛稱作「胡禮」及阿仙奴前鋒稱作「韋特」,後來是有改為前者稱麥克胡禮,後者為伊恩胡禮。但筆者認為,即使有兩個不同的譯法,能夠分別二人,也是未嘗不可的做法。
至於所謂原文發音,筆者首段已談過了,對於這種做一半不做一半的做法,一直不甚認同。如利物浦後防荷西安歷基(Jose Enrique),Jose以前曾譯作「祖斯」,對於使用中文的我們,祖斯與荷西,分別到底在那裡?還有卡斯拿斯(Casillas),前文也有提到,la的l在西班牙文是不發音,所以應該譯作卡斯亞斯,同樣地,卡斯拿斯與卡斯亞斯的分別在那裡?
還有那些簡單發音,也不需要分成兩個中文字,如Ham,香港都譯作「咸」,但中國卻譯作「漢姆」、vic,香港譯作「域」,中國卻要譯作「維奇」,硬是要增加字數。
不按原發音就是不尊重
有人提出,譯名不按原發音就是不尊重對方,那麼舉一個有趣的例子,看看一千多年前的譯名,當年天竺傳入中國的名詞,就是我們熟識的佛(Buddha)、菩薩(Bodhisattva)、文殊(Manjusri)......等,原文是梵文,括號內的就是英文了,一字多音,而中文卻不用每一音譯出,這便是中文與英文的分別了,如果說這代表不尊重,那麼,我們都不能稱呼為「佛」,要改稱「Buddha」的原文囉?
筆者的結論認為,中文譯名是給中文讀者或觀眾使用,以簡單清楚易記為原則,三至五個字為限,而漢字文化區(如日、韓、越南等)以中文發音為標準,外文則以英文發音為標準,香港還是維持原來的翻譯做法便可以了,千萬不要學習「專業」的要按原發音,還要一音一節的譯名,這樣做法,只會令我們看到或聽到都會頭痛。(Go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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