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樓|十年激增成因 限呎後還值得投資?

過去數年,「納米樓」在香港激增。市場普遍認為260平方呎的單位就是屬於納米樓。不過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在《香港物業報告》中的分類,最小的單位面積是20平方米以下(即約215平方呎以下)。換言之215平方呎以下的單位,才被定義為「納米樓」。

造成這個現像,主要與早年的「限呎地」、「限量地」政策,及樓價與按揭保險成數有關。為了回應市民希望「住大啲」的訴求,政府於是在去年12月再次提出「限呎地」。在部分官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面積要求,不可以少於26平方米(即280平方呎)。今年2月,再將政策推展至所有政府賣地、鐵路項目、市建局項目及其他私人住宅發展的換地。

雖然單位實用面積增加了,但事實上並不等於有完整的280平方呎空間。因為根據《一手物業住宅銷售條例》,實用面積是指樓面面積﹐即是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的面積;另須要從圍封單位的「圍封牆」外部開始量度,並包括間隔牆及柱的面積。加上一些開則上的限制,未必每個位置都可以擺放家具,所以有機會最後只剩下215平方呎的可使用空間。

隨著納米樓供應將減少,會否因此變得「物以罕為貴」而值得買入呢?這有數點是需要考慮,其中包括需求。在新按保下,1000萬或以下的單位可以借高達九成按揭。當普遍心態都是想「住大啲」時,有能力人士或會傾向購買一房或以上的單位,而非最多只能夠容納兩人居住的開放式納米樓。最後很大機會因市場需求減少,而需蝕讓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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