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對危險品倉庫有嚴謹標準

本港對危險品倉庫有嚴謹標準

【now新聞台】本港對危險品倉庫設置有嚴謹的法例要求,由消防處負責巡查和審批牌照。至於最危險的爆炸品則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的礦務處管理,儲存在政府爆炸品倉庫內。

天津危險品倉庫大爆炸,當地消防指倉庫內儲存了大量硝酸鉀、硝酸納等硝酸類化學物。

在本港,法例將危險品分為10類,除了第一類爆炸品的儲存由土地木工程拓展轄下的礦務處管理,其餘由第二類壓縮氣體、第五類易著火的物質、第七類強力助燃劑等等,都要設置儲存倉庫,並向消防處申請許可牌照。

消防工程顧問梁錦得表示,一些大型危險品倉庫例如油庫,屬於具有潛在危險的裝置,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

至於在本港的第一類危險品爆炸品,近乎全部都儲存在大嶼山狗虱灣的政府爆炸品倉庫,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的礦務處管理,現時存量大約有40公噸。

爆炸品主要用於興建鐵路或隧道,任何人或公司進口爆炸品都要經由礦務處審批,礦務處亦負責運送爆炸品由倉庫至施工地點,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