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球會申司法覆核案 高院頒令暫緩粉嶺高球場環評

【on.cc東網專訊】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環保署有條件接納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的環評報告屬越權,要求推翻該決定。高院法官高浩文早前開庭處理是否頒發暫緩令,今(24日)頒下判詞,批出暫緩執行令,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但判詞表明土木工程拓展署仍可在該處進行各項研究工作,包括現場視察和樹木調查等前期工作,以及後續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等工作,但前提是不可進行任何工程或破壞該處環境的工作。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尊重法庭裁決,並稱政府會如期於9月1日收回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申請方是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方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則被列為相關利益人士。本宗司法覆核案,初步已定於明年5月9日處理,但亦可能會改於較早的日子處理。有關是否應批出暫緩執行令方面,判詞指申請方提出球會本身及球場內裡的古樹及水松等均屬文化遺產、內裡亦有稀有的蝙蝠及飛蛾等須作保育不應為了急需解決房屋短缺問題破壞生態平衡。法官指單是須保育遺產等已有表面證供以頒發暫緩暫行令。

法官又指須考慮頒布暫緩令會否造成不可修補的損害。法官指出頒布暫緩令後,不會影響政府工程,因為直至2024年底該處均不會進行任何工程,而且亦不影響政府於下月收回土地。判詞又指政府起初計劃把球場的32公頃土地均發展房屋,但及後根據當時的環評報告建議,把擬建屋用地縮減至9.5公頃,如報告被推翻,政府的計劃可能有所改變。在權衝各方後法官認為,現時確有風險,該處的環境會出現不可修復的損害,頒發暫緩執行令可以保障到公眾利益,減低損害的風險,故決定作出頒令。

政府一方曾提及,根據已修訂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由於涉案用地少於50公頃,當局根本毋須制作環評報告及考慮報告建議去決定如何發展士地,即使法庭判決推翻環評報告,亦只會淪為學術討論,當初政府要求製作環評報告亦只顯示其釋出善意。不過法官認為該份環評報告並非是一份偽裝的報告,法官亦對政府稱只為釋出善意感懷疑,並指現時證據顯示政府有認真考慮該份報告的內容以確保其建屋工程不會出現不可挽救的環境問題。因此法官認為所謂釋出善意的說法只是轉移視線,而有關是次司法覆核需處理的問題亦非學術討論。

案件編號:HCAL 1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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