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向賑災基金注資7000萬 議員關注行政費過高

【on.cc東網專訊】近年,世界各地經常出現極端天氣,引發多場自然災害,令支援世界各地的賑災基金結餘不足。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6日)通過建議向賑災基金追加撥款7,000萬元。會上多名議員關注行政費用安排,指有部分慈善團體行政費用「高達十幾萬」,部分機構高層薪金過高,亦有國際非牟利機構有嚴重道德問題,例如捐款到不了受助人手上,直言政府不是「水魚」,要求政府要將過往行為納入考慮。

政府表示賑災基金每年自動注資1億元,以往每年都約使用7,000萬元,賑災基金亦需要維持於1億元的儲備。由於支援內地水災需要約8,800萬元,如加上援助印度、菲律賓等地水災,一共需要9,700萬元,因此需要申請追加撥款。

近年有慈善團體被爆出醜聞,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指出過去國際非牟利機構有嚴重道德問題,出現捐款到不了受助人手上,甚至要求有不道德交易才發出援助,或者機構高層薪金過高,要求政府要將以往貪污、道德行為納入考慮。

議員林素蔚以及李梓敬同樣關注行政費安排,指有部分慈善團體行政費用「高達十幾萬」,關注當局有否有行政款項設限,並鼓勵機構節省行政費,以及當局在過去有否發現賑災款項偏離原意,同時會否派人到現場確保款項得到善用。

政府回應指,會查閱機構過往記錄、負面新聞、投訴等,而團體可以收取不多於撥款5%的行政費用,當中部分用作車馬費、審計費用,認為相關行政費為必要當局亦會作審核,又指賑災用途屬一次性和緊急,而災後重建則不在此列。至於監察款項的安排上,政府表示有需要會到現場確保款項得到善用,而近年科技發達可以用影片和相片監察,團體在事後亦需要向政府提交審計報告。

除行政費用外,議員陸瀚民同樣關注援助的準則,如何判斷「邊啲要救助」,以及賑災基的受惠人數。政府回覆指,一次性的災害、經國際性報道會考慮捐助,而持續性的則不在考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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