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平台6月起受證監會規管 料下半年才可提供服務
<匯港通訊> 證監會周二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發表諮詢總結,所有在港運作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將於今年6月1日起受到規管,並需在同日起9個月內申請牌照,作為過渡,已作出申請的平台仍可繼續營運,但要在獲牌後才能合法向散户提供服務,料最快下半年才可提供。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該會將考慮平台符合所有監管要求的能力作出是否發牌的判斷,而客户要符合相應要求,才能被平台接收,平台提供的可交易資產亦要符合流動性等要求。
至於海外平台,所有於6月1日前不在本港營運的平台需獲取牌照,否則將屬刑事罪行,無牌海外平台在香港積極宣傳同屬犯罪。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指,該會將於6月1日後積極打擊違法廣告。
蔡鍾輝表示,因不同地區有不同要求,不接受內地投資者進入本港市場,交易平台需透過審查IP地址等方法獲知投資者所在地。
《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5月25日刊登,該指引訂明交易平台的標準和規定,包括如何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户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網絡保安。(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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