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十月接1537宗機票預訂投訴較去年同期增逾一倍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537宗有關機票預訂的投訴,較去年同期727宗大幅增加超過1倍,當中涉及對條款內容及細則持不同理解、航班被延遲後不獲賠償、退款安排延誤等問題。 消委會指,接獲的投訴個案中,有航空公司所提供可「免費更改」但價格較高、甚至退款的機票,可能只是豁免改期時所涉及的手續費,但乘客仍須支付機票差價、稅項或艙位升級等費用。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指航班被無故取消,並被擅自更改至23小時後另一航班,投訴人查詢後未獲合理回覆,亦被游說可額外繳付5千元以保留原有機位。投訴人要求賠償住宿費用等被拒絕,自行翻查公司條款後得知若航班延遲9小時或以上,理應可獲1千元加幣作賠償,經消委會介入後,航空公司願意賠償。 消委會建議航空公司加強清晰標示各種機票類別的服務和有關細節條款,讓消費者能清楚比較再作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