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動案 3被告分別判監40至48個月

【on.cc東網專訊】去年7月14日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結束後,警方與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兩名便衣警在商場內遭示威者圍毆及用雨傘襲擊,其中一名便衣警受襲後左眼眶及鼻骨骨折,視力受損。3名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兩項暴動罪,案件今日(24日)判刑。法官判其中兩名被告各監禁4年,另一名被告則判監3年4個月。

3名被告分別是報稱侍應的梁柏添(24歲)、保安員龔志遠(51歲)及中五學生李文謙(17歲)。3人承認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及龔另承認於同日在該商場383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龔兩人各判監4年,李則判監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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