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落實預設醫療指示 惟落實細節惹爭議
【on.cc東網專訊】政府曾於2019年就「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做公眾諮詢,當局日前稱目標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立法會今(12日)討論有關事宜,發言的議員均支持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惟針對指示應否設立中央系統紀錄有爭議,有議員認為若未有中央系統紀錄,容易造成病人意願未能正確表達,當局則回應希望指示「慎入易出」。
政府表示,相關立法目標為把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現行普通法規定,編纂為成文法則,以增加相關的法律保障; 消除緊急救援人員在遵從預設醫療指示上遇到的法律障礙;令在院舍居住的末期病人可以更易選擇在居處離世。而《條例草案》主要包含兩個部分,分別為預設醫療指示的法律框架;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法律框架。過去多年醫院共簽發約1.1萬張指示。
議員陳健波指,預設醫療指示若有中央紀錄、政府健康系統紀錄,可避免第三者擅自撤銷指示,亦詢問何種情況下指示會作廢。當局回覆稱,由於希望秉持「慎入易出」,擔心加入中央系統後,病人難以隨時改變主意,而現有情況只要病人不展示文件、「抓皺」文件或口頭方式,則可撤銷指示,但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擔憂此做法會造成「慎入亂出」的情況。
亦有議員擔憂指示實行細則,如議員陳永光指若指示正本銷毀而副本未有銷毀將如何決策,議員林哲玄指萬一「搵唔到張紙」如何處理,病人若需更改細節則要撤銷後再設立新的指示,過程複雜,而醫生難以就病人精神行為能力作出充足評等。當局稱條例細則正在草擬當中,針對副本問題則每個副本均有號碼,如正本銷毀副本也會無效。
由於預設醫療指示的見證人不能享有病人的遺產繼承權,議員梁熙也表示擔憂病人作出決策時家人不知道而產生爭議,詢問家人能否在有關決策中有書面參與,當局稱相信臨終服務過程中,病人會與家人有討論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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