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公署正告外國記者會停止以新聞自由插手香港事務

專員公署正告外國記者會停止以新聞自由插手香港事務

針對香港外國記者會就香港警方修訂《警察通例》有關「傳媒代表」定義發表言論,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正告外國記者會立即停止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發言人指出,去年修例風波中一些人以記者之名公然阻礙警方執法,甚至襲擊警員,蓄意干擾警方執法和其他記者正常採訪,嚴重破壞香港法治與社會秩序。外國記者會公然為「假記者真暴徒」美化洗白,妄圖包庇縱容「黑暴」「“攬炒」勢力,唯恐香港不亂,用心險惡。 發言人強調,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淩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就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打著新聞自由幌子謀求法外特權,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勾當。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正是為了保障符合資格的新聞媒體和記者應有權利,正是為了捍衛香港新聞自由,完全是正當合法之舉。公署敦促外國記者會遵守中國和香港法律,停止以任何藉口插手香港事務。